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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下半年度清账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2-03    作者:财务处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财务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票报销时限的通知》(2024年1月17日 发布于校内公告栏及OA系统),结合工作进度实际情况,现将2024年下半年度清账工作安排如下:

1.2024年12月开具的日常业务经费发票,请于2024年12月25日(含此日)之前报销;

2.2024年7月至12月发生的教师各类教科研项目经费,请于2024年12月25日(含此日)之前报销;

3.发票不得跨年报销。

4.提倡在日常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随时报销,提倡一事一报,避免在月末集中扎堆报账。感谢配合工作!



财务处

2024年12月3日